(二)各地应根据实际情况,可选择1—3个重点县并深入到乡镇开展宣传。“5.15”当日逢县城赶场日的在县城宣传,不遇赶场日的在乡镇或在学校进行宣传。“5.15”之后要利用乡镇赶场日开展连续流动宣传,时期应持续一周。
(三)在办公楼、闹市区主要街道和宣传点悬挂宣传口号,置放宣传展板,采取现场咨询、真假食盐鉴别、播放公益公告及碘缺乏病宣传片、开展碘缺乏病防治和食用合格碘盐知识宣传,散发宣传传单等宣传品,切实提高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和可行性。
(四)在今年“5.15”宣传期间,要把宣传活动深入到经济文化相对落后、市场监管难度较大或私盐易于倾销的乡镇学校,要给学校及老师提供资料,请学校安排一定时间向学生宣讲碘缺乏危害及防治知识,起到“小手牵大手”的作用。
(五)通过新闻媒体报道、刊登“5.15”宣传活动,宣传打击涉盐违法犯罪活动以及碘缺乏病防治知识等。争取县、市有线电视台播放宣传光盘。
(六)省级宣传点放在毕节、遵义和安顺,具体宣传点由当地确定。省级宣传点所在县(市、区)应积极做好准备工作,明确时间、地点、宣传方式及人员车辆安排,并与当地政府及学校取得联系,组织人员参与宣传。
(七)宣传品将由省卫生厅和省盐务局、贵盐集团公司统一提供,各单位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发放,并在乡镇、街道、学校、卫生院、零售店散发、张贴。
(八)各单位要对“5.15”宣传活动精心安排,严密组织,营造声势,取得成效。
(九)各单位要在宣传活动结束后进行认真总结,于5月25日前将活动总结(总结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需加盖公章。活动总结应含活动照片)报省卫生厅和xx省盐务管理局盐政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