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灾减灾日”活动期间,市委、市政府领导将实地视察活动现场,市减灾委员办公室将抽查各县(区)开展活动情况。
牵头单位: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市民政局)
参加单位:市政府应急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卫生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广电局、市农牧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安监局、市司法局、市交警支队、白银军分区、市消防支队、武警白银支队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开展“防灾减灾日”活动,有利于唤起社会各界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高度关注,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灾害风险防范意识,有利于广泛普及灾害自救互救知识,有利于深入推进各级综合减灾能力建设。各有关部门要把做好“防灾减灾日”宣教活动作为维护群众利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统一思想,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市上成立由市政府副市长张晶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李正仓、市民政局局长常升文任副组长,市减灾委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白银市防灾减灾日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市减灾委办公室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项工作。相关活动的牵头部门是活动组织第一责任人,制定细化活动方案,明确职责,落实专人,落实经费,提前着手准备,逐项抓好落实。各县(区)要制定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活动方案,抓紧抓好。
(三)营造氛围,扩大影响。各新闻媒体要主动加强防灾减灾宣传工作,确保“防灾减灾日”活动宣传报道有力有序开展。要创新活动形式,组织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组织、社区家庭等,开展各类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防灾减灾活动。要面向城乡基层,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在活动中进一步增强防灾减灾意识,提高避险自救和互救的基本技能,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和参与防灾减灾工作的良好局面。同时,要以“防灾减灾日”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防灾减灾业务培训,并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多发易发灾害风险,针对监测预警、抢险救援、转移安置、应急保障、医疗防疫等重点环节,广泛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切实增强干部群众防灾减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