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评分标准
(1)演讲内容(20分):主题鲜明,层次清晰,详略得当,能结合实际切合主题,旁征博引。要有个人特点、缜密的思维及逻辑性。
(2)语言表达(30分):脱稿演讲,吐字清晰,普通话标准,表达流畅、生动,语速适中,语调抑扬顿挫,饱含感情,体现演讲魅力。
(3)仪表风范(20分):服饰得体,仪表端庄,表情自然,肢体动作大方得体,能有效表达感情,具现场感染力,能引起观众共鸣。
(4)时间要求(10分):演讲时间为4-6分钟。不足或超过规定时间酌情扣分。
(5)加分项目(30分):自创稿演讲稿符合要求一律加10分,加入其他可以增强演讲效果的表演或配乐评委可酌情加5—20分。
(三)文艺晚会
由团委与市住房公积中心联合举办一次文艺晚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