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新闻媒体要紧紧围绕助残日主题,大力宣传帮扶贫困残疾人和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而采取的优惠政策和有力措施,深入报道社会各界扶残助残的感人事迹,积极报道助残日期间组织的各种活动,形成宣传声势和规模,在全社会掀起与残疾人共建小康社会的热潮。
(三)文明办要在“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中增加关爱残疾人题材和内容,并组织媒体在助残日期间刊播。
(四)县残联做为活动牵头单位,要联系乡镇(场)党委、政府,结合当前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民”工作队驻村活动,深入社区、残疾人家庭、广泛开展残疾人需求的调研和走访慰问工作,主动联系文广局,做好助残日活动有关报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