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宣传活动作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实施,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必要经费,确保宣传周活动落到实处。
(二)各地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宣传主题,突出重点,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制定适宜宣传策略,强化本地区重点职业病危害、重点人群和重点行业的职业病防治宣传工作,建立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尤其要深入企业、车站、市场等流动人口密集区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对《职业病防治法》的知晓度。
(三)活动结束后,各地各单位要注意总结宣传周活动的成效、经验和问题,及时提炼先进经验和宣传典型做法,并加强信息报送,于2016年5月15日前将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和统计表(见附件2)分别报送有关部门。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评估辖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一项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