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宣传内容
1.《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配套规章、标准;
2.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制度;
3.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法定责任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管;
4.劳动者依法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5.职业病患者的工伤保险待遇;
6.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选择与佩戴;
7.防治常见职业病的科普知识。
(二)宣传对象和形式
主要面向用人单位负责人和劳动者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五个一”系列活动:
1.开展一场教育培训。对企业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进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职业卫生基础建设等知识教育培训,提高管理者的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意识和职业卫生管理技能。
2.举办一次健康义诊。深入职业危害严重企业或人口密集场所,进行职业病防治健康义诊活动,进行常见职业病的防治宣传;组织存在职业危害的用人单位进行岗前、岗中、岗后职业健康检查。
3.走访一批危害企业。联合检查一批职业危害严重企业,进行职业卫生基础建设达标验收,确保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到位、职业卫生档案健全。
4.发放一批防护用品。针对劳动者职业卫生防护用品不合格、佩戴不规范等问题,进行防护用品知识普及,进行防护用品展示和现场佩戴示范,发放一批职业卫生防护用品。
5.组织一场宣传报道。利用电视、报纸、网站等社交媒体进行职业病防治宣传报道,积极向广大群众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防治知识,营造全社会关注职业病的良好氛围。
三、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2016年4月25日—5月1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各地各部门要把《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作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加强部门协调配合。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和使用推荐宣传用语(见附件1),形成全社会关注职业病的良好氛围。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地各部门要围绕宣传主题,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针对本地区重点职业病危害、重点人群和重点行业,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五个一”活动。要注重互动式宣传与参与式宣传相结合,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的立体宣传格局。宣传周活动的开展情况将作为评估区域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一项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