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局2016第25个税收宣传月主题活动方案
2016年4月是全国第25个税收宣传月。为深入开展好税收宣传月活动,根据《关于开展第25个税收宣传月活动的实施意见》(新地税发〔2016〕8号)文件要求,现就地区税务系统开展全国第25个税收宣传月活动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地区税务系统开展全国第25个税收宣传月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区地税局、国税局关于全国第25个税收宣传月活动的总体安排和要求,紧紧围绕“税收•发展•民生”宣传月活动主题和税收中心工作,坚持贴近实际、注重实效,创新思维、力推精品,突出重点、多措并举,增强税收宣传实效,不断提高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和税法遵从度,提高税收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税务干部队伍建设,推动税收事业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地区地税局、国税局成立第25个税收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地区地税局李博局长和地区国税局玛莎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地区地税局、地区国税局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地区地税局、国税局各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分别在地区地税局、国税局设办公室。地区地税局办公室怀志萍主任,地区国税局办公室李超主任分别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主要担负地区税务系统第25个税收宣传月活动的组织、计划、协调、指导、检查等工作。各县(市)地税局、国税局应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对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
三、活动安排
第25个税收宣传月活动期间,地区地税局、国税局重点协调抓好以下几项活动的落实:
(一)发表领导署名文章。在吐鲁番主流党报《吐鲁番日报》开辟专版,发表由地委、行署领导、地区地税局、国税局主要领导关于税收宣传的署名文章,拉开税收宣传月的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