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活动时间
2016年全年,其中3月为集中活动月
五、组织领导
组长:全二民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副组长:李瑛人事科科长
田炜宣传科科长
成员:张新治崔瑞珠周静董国强
六、活动内容
(一)大力弘扬核心价值观。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宣传中央颁布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抓好学习教育和主题实践,加强对雷锋精神的认知认同,使学雷锋活动常态化、持久化。
(二)推进志愿服务活动。要把开展社会志愿服务作为学雷锋活动常态化的重要抓手,切实发挥学雷锋志愿服务队的示范作用,积极引导全院干警积极参与社会志愿服务活动,自觉履行公民义务和社会责任,促进形成“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良好社会风尚。
(三)发挥先进典型作用。要把学雷锋与创先争优以及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有机结合,树立学雷锋典型,大力宣传雷锋精神和雷锋式模范人物,积极培养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用身边的人和事感召激励广大干警。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要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现实意义,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要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进行认真准备、周密安排、精心部署,迅速掀起学雷锋活动的高潮。
(二)注重工作实效。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严防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结合实际、发挥优势、突出重点、强化特色,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搭建便于参与的平台,开辟乐于接受的渠道,调动全体干部职工参与学雷锋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营造良好氛围。要大力宣传雷锋事迹、雷锋精神和涌现出来的雷锋式模范人物,围绕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总体要求和主要内容,充分利用板报、公告栏、电子屏和创建简报等宣传阵地报道,努力在我院营造践行雷锋精神、争当先进模范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