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强资源整合,加大资金投入。积极做好扶贫开发项目资金的争取工作,认真落实县新增财力5%用于扶贫开发的政策,强化扶贫资源整合措施,坚持“用途不变、渠道不乱、各尽其力、各记其功”的原则,按照“资金整合、县为平台、明年计划、今年研究、政府协调、部门上报”的要求,整合资源,确保每个新启动扶贫重点村资金投入不低于150万元。同时要加强资金管理,提升扶持效益。
3、加强基础建设,增强发展活力。以完善提高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大力实施扶贫重点村建设。坚持“连片开发、整体推进”的原则,因地制宜、科学规划,集中投入,进一步提高扶贫重点村项目建设整体质量,全面改善贫困村基础设施条件落后的面貌,不断扩大贫困人口受益面,为贫困地区不断增强经济发展活力奠定基础。
4、加快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积极实施“贫困户增收工程”,全面建立贫困村发展“互助资金”机制,充分发挥信贷扶贫资金作用,大力扶持能够促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辐射带动农民增收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和种养业大户。鼓励龙头企业与贫困户建立紧密型利益联动机制,带动引导贫困户发展,确保贫困户的经济收入稳步增长。
5、实施“安居工程”,改善生存环境。以“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为目标,认真落实“安居工程”有关政策,加大扶贫移民政策宣传力度,坚持移民开发与新农村建设、扶贫重点村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农村产业开发、退耕还林、小集镇建设、防病救灾等相结合。鼓励有致富门路的贫困户向城镇转移,努力减少农村贫困人口数量。
6、坚持社会参与,形成扶贫开发合力。加强社会扶贫工作的组织协调,加大扶贫开发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进一步完善并坚持领导干部和县级部门单位包村扶贫工作制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扶贫的局面,为贫困村争取更多的项目资金和物资扶持。同时,加大对包村扶贫工作的考核力度,继续实行不脱贫不脱钩的工作责任制,全面推进社会扶贫工作深入开展,加速贫困乡(镇)、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进程,加快脱贫致富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