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电子显示屏的电信、移动、联通营业网点播出志愿服务公益广告。由市电信、市移动、市联通公司分别负责。
在运营公交车播出志愿服务公益广告。由市国资委负责。
在星级宾馆、饭店播出志愿服务公益广告。由市旅游局负责。
3、媒体公益广告宣传
宣传时间:12月5日至30日
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重要频道频率刊播志愿服务公益广告,重点宣传附件1“志愿服务宣传口号”第2条、第4条、第6条、第8条、第14条等。
责任单位:广安日报社、广安广播电视台。
(三)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1、开展公共文明(交通)志愿服务
活动时间:2014年12月5日、6日、7日三天(7:30-9:30、11:00-13:00、17:00-19:00)
(1)在城南红绿灯路口开展公共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引导行人有序、守规通行。
责任分工:由团市委牵头,市级相关部门参与,市交警支队、市城管执法局主动配合,加强指导。(具体安排详见附件4)
(2)安排志愿者在城南公交站台引导乘客排队有序上车、主动让座
责任分工:由市国资委牵头,市交通局、市运管处、市公交公司等参与。
2、生态文明建设志愿服务
(1)活动时间:2014年12月5日上午8:30-12:00
(2)活动内容:市级各单位在包街和联系社区区域,组织志愿者针对乱丢果皮纸屑、随地吐痰、乱涂乱画等不文明现象开展劝导行动,引导广大群众养成遵守公共秩序、维护公共环境的文明习惯;深入城乡结合部、村改居区域、老旧小区院落等区域,全面清理城市街面、立面、“脏乱差”死角等,开展清除杂草、擦拭雕塑、铲除小广告等志愿服务活动,维护整洁干净的城市容貌。
(3)责任单位:市级各单位。
各单位责任区域按照《关于集中开展“千名党员干部进街道,共建文明社区”活动工作组组成人员及责任分工的通知》(广市创指办〔2011〕25号)执行。
3、健康保护志愿服务
(1)活动时间:2014年12月5日、6日、7日连续三天(上午8:30-12:00)
(2)活动地点:思源广场
(3)活动内容:组织医护志愿者为市民群众进行健康检查、咨询;组织心理疏导志愿者开展心理咨询和辅导志愿服务,帮助培育良好的心理品质,预防心理疾患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