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日是第28个“世界艾滋病日”,今年我国艾滋病日活动主题仍为“行动起来,向‘零'艾滋病迈进”(英文主题为GettingtoZero),副标题为“凝聚力量,攻坚克难,共抗艾滋”。现将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国艾办函〔2015〕1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几点有关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提高对艾滋病防治宣传工作重要性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县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对国家、对人民、对历史负责的高度,充分认清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和长期性,要把本次“世界艾滋病日”系列宣传活动作为本年度艾滋病防治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精心筹划,严密组织,积极营造政府统一领导、多部门密切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良好氛围。各级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主要领导要在“世界艾滋病日”期间,主动参与艾滋病日宣传活动,切实加强各成员单位的组织动员和协调配合,充分保障本次系列宣传活动所需的人员、物质调配及工作经费,并监督和指导各成员单位开展好本次宣传活动。各级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要充分发挥枢纽作用,统筹安排“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要结合当地疫情和重点人群分布特点,及时制定并下发宣传活动通知和材料,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艾滋病日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大宣传的覆盖面及提升宣传效果。
二、结合本部门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省防艾委各个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本部门优势,整合系统资源,策划本部门的主要宣传方式及活动内容,并在“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期间指导和督促下属各部门、单位或管辖机构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加强大众及重点人群宣传力度。
(一)省委宣传部要组织、协调和指导市县宣传部门和本级有关宣传、新闻机构,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艾滋病防治基本知识、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公益宣传,并协调各宣传机构在开展艾滋病日相关宣传活动时给予适当活动经费减免。
(二)省总工会、省团委、省妇联要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作用,针对青少年、农民工、外来妇女、长卡司机、流动人口、娱乐场所从业人员等艾滋病防治重点人群,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世界艾滋病日”主题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