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会、摄影作品展等活动。
承办单位:旅游局
(五)“彩灯扮春”城市亮化活动。
各乡镇、各部门要于春节前组织职工和群众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清除卫生死角,创建清洁环境,并倡导机关单位和广大群众制作新颖美观、富有特色的灯笼,于节日期间摆放或悬挂在单位、楼院门前。各临街单位、门店保持楼体整洁,在楼顶适当安插国旗、彩旗,夜晚适时开启楼前彩灯。住建局负责完成城区内站前大街、文政大街、邮政路、迎宾路及迎宾桥主要街路亮化装饰工程。同时,对兴林广场、文化广场、人民广场加以亮化装饰,烘托节日气氛,提升城市品位。通过各层面共同努力,为广大群众营造一个喜庆、祥和的节日环境。
时间:从即日起开始筹备,于2016年2月11日安装调试完毕。
承办单位:城建局、各党委、中省直、县直各单位
(六)“锣鼓闹春”秧歌表演活动。
各乡(镇)、社区、企事业单位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自行组织不同规模的秧歌表演队,开展慰问表演活动,丰富职工群众的春节文化生活。
时间:2016年2月20至2016年3月5日
承办单位:各乡(镇)党委、城区街道工委
(七)“翰墨咏春”书画作品展活动。
为了弘扬祖国优秀传统文化,扩大“中国书法之乡”影响力和认知度,培养书法新人,展现书法精品,丰富百姓的文化生活,增加春节喜庆气氛,促进林口经济社会文明发展,以“讴歌新时代,助推新跨越,建设文明和谐新林口”为主题,在春节期间举办格调高雅、内容丰富的“翰墨咏春”书法作品展。
时间:2014年12月20至2016年3月20日
地点:各党委自行安排
承办单位:文广新局、书画院、琴林轩、盛德新材料贸易有限公司
(八)“礼花赞春”焰火燃放活动。
各党委、企事业各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自行安排,要确保燃放规范安全。
时间:2016年春节及元宵节
承办单位:各党委、企事业单位
(九)“科技惠春”文化、科技、卫生下乡活动。
时间:2016年1月5日~3月31日
内容:送戏、送图书、送春联、送农业科技、送医疗等
承办单位:文广新局、农委、科协、卫生局、计生局
(十)“爱心暖春”志愿服务活动。
时间:2014年12月20日~2016年3月31日
内容:各志愿者服务队深入到社区、敬老院、困难家庭、孤寡老人家庭、留守儿童家庭等开展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