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在遵纪守法、维护团结和稳定方面,是否切实执行党的决议,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是否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是否能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主动化解日常矛盾;是否带头维护稳定;有无搞小集团活动;有无参与、鼓动和组织群众上访。
三、评议的步骤、方法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广泛动员、积极准备(12月15日—12月17日)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动员。认真学习关于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有关文件,明确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目的、内容、方法及政策。摸清党员队伍的基本情况,找出党员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比较突出的个性问题,明确着力解决问题的途径,从而解决好民主评议中标准不好掌握、档次不好认定的问题。
第二阶段思想发动、学习教育(12月18日—12月20日)。集中利用党员的农闲时间,对广大党员进行教育,重点学习党章和党的基本理论、党的基本知识以及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等内容。通过学习,使每名党员深刻认识理想信念、党性党纪、党员意识、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教育和引导党员牢固树立宗旨意识,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和参与创先争优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为民主评议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第三阶段自我评价、民主评议(12月21日—12月25日)。
1、自我评价。集中组织党员对照《党章》和优秀党员“六个表率”标准,认真总结个人的思想、工作和学习,进行自我评估,自我定格,肯定成绩,找出差距,形成党性分析报告提交党支部,同时填写《民主评议党员鉴定表》交党小组长。再由党支部负责人要根据每个党员的党性分析报告评定档次。
2、民主评议。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评议工作首先在党小组举行,党小组长要实事求是地与每名党员谈话,组织全组党员认真填写《党小组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组织全体党员采取背靠背测评、背靠背指出问题的方法,对每个党员进行全面、公正、客观的评价。党组织负责人要带头剖析自己,接受批评,评议别人,并对每个党员承诺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点评,肯定成绩,指出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与每名党小组长谈话,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群众代表进行民意测评。镇党委专人参加评议会。最后形成《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表》上报镇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