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普遍开展谈心。
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间、党支部书记与每个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要普遍谈心。通过广泛谈心,相互征求意见,查找问题和不足,推心臵腹、沟通思想,—3—
增进了解、共同提高。对拟批评的问题,会前要充分沟通和交换意见。谈心谈话情况要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作出说明。
(四)自我总结,撰写对照材料。
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每位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围绕评议内容,认真总结在思想、工作、学习、纪律、作风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要围绕专题组织生活会主题,结合征求意见情况和自身岗位特点,撰写简要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重点要涵盖‚是否出入私人会所、子女家属是否吃空饷、是否有违章建筑‛等方面,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以及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对照检查材料可与民主评议自我总结合并撰写。
(五)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专题组织生活会按照‚一人谈、众人帮、逐人进行‛的方式进行。党员本人在党支部大会上作自我总结,汇报自我评议情况,要开诚布公,坦诚相见,既进行深刻的自我批评,也对支部班子和其他党员负责任地提出批评意见。评议中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领导干部应带头解剖自己,带头接受批评,带头评议别人。自我批评,要严于解剖自己,敢于正视缺点、不足和错误;对别人提出的意见,正确的要诚恳接受并切实改正,与实际情况有出入的,要实事求是地作出说明。相互批评要讲党性、讲原则,敢于触及实质性问题,不隐瞒观点;同时又要从团—4—
结的愿望出发,采取与人为善的态度,不乱扣帽子,不搞无原则纠纷,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党内互评后,还可以通过座谈会和民主测评等方法,适当听取党外群众对党员作风建设方面的意见。
(六)组织考察。
召开支部委员会,在个人总结、党内评议、测评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并向上级党委报告评议工作开展情况。
(七)表彰和处理。
经过民主评议,对一致公认表现好的党员,由党组织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长期不发挥作用甚至起负面作用的党员,要严肃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要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作出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