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规矩有纪律”专题学习会发言稿1
古人云: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不成规矩无以成方圆。纪律和规矩,是对人的行为约束。党的纪律和党内规矩是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行动准则,也是党的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体现和可靠保证。
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就是要把党纪国法遵守好贯彻好落实好,需要坚持好各项制度和规定,依制度和程序办事,切实维护好制度的权威。要时刻对照警醒、高悬规矩戒尺,以纪律和规矩意识砥砺自身,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视为生命、放在首位,把遵规守纪作为立身处世之本,作为一种责任,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形。
自古以来,规矩就是一种约束,一种准则,就是标准,一种尺度,更是一种责任,一种境界。党的纪律是全体党员都应遵守的总规矩,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任何人都不得超越“规矩”这条红线,无论什么人,只要违反法律,都必须依法追究其责任。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党员干部作为群众的代表,必须时刻为人民群众作好表率。而守纪律讲规矩更是党中央要求建立依法治国、建立法治政府的先决条件。只有党员干部自己能够带头做到守纪律讲规矩、坚持依法行政,才能在群众中营造出法治国家、法治社会的浓厚氛围,最终形成全民守法。也只有党员干部带好头,才能形成上行下效的守纪律讲规矩新常态。
守纪律是底线,守规矩靠自觉。要强化对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保证党内监督权威、有效。作为党员干部,特别是手中握有权利的父母官,心中有党、信念坚定才能坚守阵地,只有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高悬规矩戒尺,才能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才能更好地为人民群众做好服务工作。
“讲规矩有纪律”专题学习会发言稿2
“矩不正,不可为方;规不正,不可为圆”,党有党纪,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人无规矩则废,家无规矩则殆,党无规矩则乱。《党章》第三十七条明文规定:“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素以守纪律、讲规矩为建党之基、立党之本、兴党之源,早在党的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纲领》中,就明确提出:在全党建立统一的组织和严格的纪律,要求每一个入党的人和每一个共产党员都必须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拥护党的政治主张。毛泽东同志说:“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纪律是执行路线的保证,没有纪律,党就无法率领群众和军队进行胜利的斗争。”邓小平同志说:“我们这么大一个国家,怎样才能团结起来、组织起来呢?一靠理想,二靠纪律。”纪律和规矩是“紧箍咒”,是“护身符”,是每个党员人生路上的“安全带”。习近平总书记说:“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地税党员干部,不论在什么地方,在哪个岗位上工作,都要增强党性立场和政治意识,经得起风浪考验。要严守政治纪律,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守好规矩,让“守纪律、讲规矩”成为一名地税党员应尽的政治本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