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党委主体责任,首先应深化认识。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我们应切实强化政治担当,自觉地从政治的高度、大局的高度来看待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决克服重业务轻党风、重发展轻廉政的错误行为。主体责任是分内责任,我们应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自觉把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主体责任是全面领导责任,我们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坚持“一岗双责”,既要抓好主管、分管领域的业务工作,又要抓好主管、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做到工作推进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就延伸到哪里。主体责任是直接责任,我们不仅要做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更要做积极的实践者、推动者,不仅要强化班子集体的责任,更要落实班子每位同志的责任。在党风廉政建设上,无论是班子集体,还是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都要做到既想又说更要做,尤其是要在亲力亲为上下功夫。
既要深刻认识主体责任,更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各地各高校都应切实明确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以及相关责任履行程序,让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在本地区本单位清晰明确,既要领导清楚,又要群众明白。现在,大多数高校体量都很大,二级单位很多,许多人、财、物以及项目、资源都掌握在二级学院或系所,为此我们高校要认真研究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向下延伸,以促使“两个责任”全覆盖、全落地。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无疑是第一责任人,书记必须对领导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同时,从教育系统实际出发,还有必要强化行政一把手的重要责任。行政一把手在行政领域必须起到第一责任人的作用。即使是非中共党员校长院长,也要有这样的责任意识,把廉政和反腐败责任切实肩负起来。
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相辅相成、缺一不可。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也内含着党委对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发挥监督作用的支持和指导。各级党委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主动会同纪检监察机构分析和研判反腐倡廉形势,布置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积极支持纪检监察部门突出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从严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和腐败分子。对于腐败分子,有一个查一个,绝不姑息袒护。同时切实关心纪检监察机构和队伍建设,创造良好工作环境,切实按规定配齐配强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今年凡未按规定配齐纪检监察干部的单位,都要确保人员配齐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