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例:职工医保参保人在定点社区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报销60%,年最高报销800元,退休人员为900
门诊医疗费用中医疗机构:门诊统筹基金按80%比例支付。
办理材料
1.医保卡,医疗手册
2.入院诊断书、出院证明;
3.住院病历复印件;
4.费用清单;
5.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专用票据
6.如急诊在非定点医疗机构所用的费用还需提交,非定点医疗机构急诊诊断证明
办理流程
参保居民出院后,办理住院费用报销,需持出院证明,用费清单等资料到,到所参保的县(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医疗保险费报销手续。
办理地址
泰安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
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32号
电话:0538-6059916
泰安市泰山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虎山路19号
电话:0538-8500512
岱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岱岳区政府驻地人力资源市场楼二楼
电话:0538-8569801
宁阳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
地址:宁阳县城区长寿路265号
电话:0538-5626836
东平县社会保险事业局
地址:东平县平湖路建设大厦四楼
电话:0538-2821048
新泰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
地址:新泰市府前大街1559号
电话:0538-7225335
肥城市社会保险事业处
地址:新城龙山路063号
电话:0538-3283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