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父母缺失,其未满18周岁或虽已满18周岁仍在校读书的子女所在的困难家庭。
(4)家庭主要劳动力缺失,且子女都在校读书,还要赡养高龄老人的单亲困难家庭。
(5)重大突发性意外事故(如交通事故、工伤事故、火灾等)导致基本生活在一年内有特殊困难的家庭。
“八不准”:具有下列八种情形之一的家庭不准纳入农村低保:
(1)家庭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农村平均生活水平的。
(2)夫妻双方年龄均在45岁以下,身体健康,有劳动能力,家中无特殊困难的。
(3)家中同时拥有电脑、空调、冰箱三种高档非生活必须品的。
(4)家中拥有机动车辆如汽车、卡车、高档摩托车和其他经营性机动车辆的。
(5)家中3年内购买商品房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
(6)家中拥有私营项目,经营收入较稳定,且家庭收入明显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
(7)法定赡养人、抚养(扶养)人有足够的赡养、抚养(扶养)能力,却把家中老人或病残人员等单独分离出来申办低保的。
(8)不配合家庭收入调查或隐瞒、虚报家庭成员信息和收入真实情况的。
3.实行信息比对。
为实行社会救助的科学性、准确性,我市建立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收集了公安、财政、人社、房管、工商、税务、公积金等9个部门的相关信息,凡是申请社会救助的家庭或个人,审核时都要对其家庭成员的户籍、财政供养、养老保险、住房、车辆、工商、税务、公积金、就业等情况进行核对,有效杜绝了有意隐瞒家庭收入骗取社会救助情况的发生。
(八)低保制度与精准扶贫政策的联系?
为什么精准扶贫对象与农村低保对象的融合率不高?从理论上讲,所有的农村低保对象都应该是登记造册的精准扶贫对象。但实际上我市低保对象占精准扶贫对象总人数的比例只有63%(2013年占63%、2017年占85%)。原因主要是以下几点:
1.国家扶贫线与低保保障线标准不一致,因此计算标准不一样。今年的国家贫困线标准是3449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