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低保申请流程
凡申请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居民,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于每年11月1日-15日以家庭为单位,向其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结果公示3天以上,无异议的,发放《保障金领取证》;有异议的,由管理审批机关进行核实,情况属实的予以纠正。审批结束后,原则上不再办理,保持低保对象的相对稳定,特殊情况的报市低保中心审核后方可办理。
办理地点
太原市小店街道办
地址:太原市小店区通达街
电话:0351-7093317
太原市光社街道办
地址:太原市尖草坪区恒山路28
电话:0351-3129741
太原市万柏林区和平街道办
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西矿街129
电话:0351-6190850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10-20个工作日内
办理费用: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