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 所需材料 | 备注 |
必 须 项 | 1.待遇申报表一份(盖公章) | |
2.住院医药费发票原件 | 此四项原件的姓名、年龄、金额、日期等相关信息要一致,分别加盖医院公章。 | |
3.住院疾病证明书原件 | ||
4.住院医药费用清单原件 | ||
5.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原件 | ||
6.准生证(或生育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 ||
7.婴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 ||
8.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 ||
9.男女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
10.女方无业证明原件(女方居委会出,盖公章) | ||
11.异地住院的,单位提供原因证明(盖公章) | ||
12.男职工的银行账户复印件 |
表格说明:1.适用于贵港市机关、事业单位中月缴费基数为0.3%且其配偶未就业未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男职工。
2.从婴儿出生日算起往前推算连续在同一参保地缴费需要满180天。
3.医院资料原件提交后不再办理事后查找业务,若需要请事前自行复印留存,再提交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