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生育保险条例关于生育津贴领取流程和标准规定(2)

惠民政策2018-08-30王华老师

按照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目标,按照缴费与待遇相一致的原则,拟调整市直女职工生育保险政策。

二、调整生育保险政策基金测算

(一)提高生育保险费率

将企业等单位的生育费率调整恢复至1%。以2017年数据为基础,考虑工资增长因素,预计2018年生育保险基金可收入2861万元;考虑支出增长因素,预计需支出3900万元,2018年将有1039万元的基金缺口。

(二)生育津贴享受时间按国家规定执行

暂停执行现在企业等单位的生育保险津贴待遇,按国家规定的98天的生育保险津贴待遇执行。以2017年数据为基础,预测2018年将减少支出1100万元,基金将结余61万元。

我省增加的产假三个月,暂不纳入生育保险津贴发放范围,女职工在此期间视同出勤,其工资福利等有关待遇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发放。

(三)效果预估

从2018年5月份开始执行新政策,以2018年预测数据测算,则1-4月份少收入305万元,多支出367万元,预计2018年底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余1223万元,可支付月数为3.76个月。

(四)拟从2018年5月1日开始执行。

(五)社会各界如有问题,请向市人社局反映。

联系电话:6665790 6665605

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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