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五险一金最低标准及缴费系数调整新方案

惠民政策2018-08-28李一老师

2018淄博市五险一金最低标准及缴费系数暂未调整,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往淄博市年五险一金最低标准及缴费系数准,请参考!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公布2017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的通知》,我市2017年度参保单位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以下简称缴费基数)确定。单位职工以2016年度工资收入作为2017年度缴费基数,其中,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178元、上限为15891元;单位以职工缴费基数之和作为2017年度单位缴费基数。

日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7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的通知》公布,2016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口径)为63562元,全省职工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口径)为62539元。淄博市在确定2017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及计发相关待遇的基数时,以此为依据。根据市统计局2016年度统计年报,2016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口径)为61096元。

2016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作为2017年度计发工伤保险相关待遇的基数和2017年度企业职工中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一次性养老补助计发基数。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时,按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80%、100%自主选择缴费基数。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17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及计发待遇基数的通知》,淄博市2017年度参保单位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以下简称缴费基数)如下:

一、生成职工缴费基数 

1、单位职工以2016年度工资收入作为2017年度缴费基数,其中,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178元、上限为15891元;单位以职工缴费基数之和作为2017年度单位缴费基数。 

2、单位通过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录入上年度工资收入等数据(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按在职人员、2—6月份减少人员(含1月份退休人员)的顺序录入年工资收入、工资发放月数,并打印《2017年参保单位职工缴费基数汇总表》(附件2,以下简称《汇总表》)、《2017年参保单位职工缴费基数一览表》(附件3)和《2017年参保单位减员职工缴费基数一览表》(附件4,附件3和附件4以下简称《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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