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居住证一年一签逾期不签功能中止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一次。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一年之日前一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七、各类城市确定落户条件的标准是什么?
很多人申请居住证之后希望落户,如何落户?对此,《条例》对于一些城市的落户条件也有说明。其中小城镇已经基本放开落户,通过居住证落户主要是一些一线城市和二线大城市,比如北京刚刚才发布积分落户政策细则征求意见稿。而是否落户,则尊重当事人意愿。
1.城区人口1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的落户条件为在城市有合法稳定就业达到一定年限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但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5年。其中,城区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可以对合法稳定就业的范围、年限和合法稳定住所的范围、条件等作出规定,也可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积分落户制度。
2.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和超大城市应当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
因此,拥有居住证之后要在这些城市落户,需要了解本地的积分落户政策。
特别提醒: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工本费
首次申领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补领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办理签注手续不得收取费用。具体收费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施行前各地已发放的居住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