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老年人补贴政策,四川省高龄津贴标准相关说明 (2)

惠民政策2018-10-15三水老师

去年9月,省老龄工作委员会组织成员单位,组成6个检查组,对市(州)推荐的县(市、区)进行检查验收。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39个县(市、区)入围,经过公示未收到任何异议。

省政府要求各地各部门继续加强老龄工作、发展老龄事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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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6日,四川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公布四川省第四轮敬老模范县(市、区)名单,成都市锦江区、自贡市荣县等39个县(市、区)入选。

统计数据显示,截止2015年底,我省60周岁以上人口已达1582.45万人,占常住人口的19.44%。为积极应对形式严峻的人口老龄化问题,2002年起,我省开展创建敬老模范县(市、区)活动。2013年7月,全省第四轮敬老模范县(市、区)创建工作启动,各地积极组织开展创建工作。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老龄事业,并从政策制定、财政投入、组织领导等方面给予保障,初步形成了党政主导、老龄委协调、部门尽责、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大老龄工作格局。

老年人维权扎实开展,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绵竹市、资阳市雁江区等法院设立老年法庭,及时办理涉老案件;丹巴县、南充市嘉陵区认真处理老年人来信来访,处理率达100%。

老年民生投入持续增加,养老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多个县(市、区)建立了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并逐步提高标准。80?89周岁老年人最高的达到每人每月100元,百岁及以上老年人最高的达到每人每月2000元。老年社会救助力度增强,西充县对农村空巢老人、特困老人的年终大额门诊费用补偿比例提高20%、大病救助比例提高5%。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完善,养老服务形式日渐多样。各县(市、区)加强老龄服务设施建设的力度,福利院、敬老院、日间照料中心和民办养老院建设的数量和质量均突破了历史记录、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率创历史新高。金堂县依托农家大院开设38个“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点”,惠及1.1万余名农村老年人;岳池县34个乡镇建成了“有菜地、有文体娱乐设施、有养殖场所、有沼气”的“四有”敬老院。

两年来,全省老龄工作基础进一步加强,老年人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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