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业补贴新政策
1、种粮直补政策
中央财政继续实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安排补贴资金140.5亿。
2016年福建省农业补贴新政策,福建省农业优惠政策
中央财政继续实行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种农资综合补贴资金1071亿。
3、良种补贴政策
中央财政安排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203.5亿。
4、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范围内实施,补贴机具种类为11大类43个小类137个品目。
5、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与农机购置补贴相衔接,同步实施。
6、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政策
补贴234亿元支持适度规模经营,重点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倾斜。
7、小麦、水稻收购价政策
保护农民利益,防止“谷贱伤农”保持2015年水平不变。
8、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
中央财政安排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351亿元,奖励资金由省级财政用于支持本省粮食生产和产业发展。
9、生猪大县奖励政策
补贴35亿针对生猪养殖场、圈舍改造、良种引进、粪污处理。
10、农产品目标价格政策
积极探索粮食、生猪等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开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贷款试点。
11、菜果茶标准化创建政策
打造一批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品牌化销售的蔬菜、水果、茶叶的标准化示范区。
12、防灾减灾关键技术补助
中央财政安排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技术补助资金,在主产省实现了小麦“一喷三防”全覆盖。
13、测土配方施肥补助政策
中央财政继续投入资金7亿元,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
14、推进粮棉油糖高产政策
安排20亿,由低产变中产、中产变高产、高产可持续,提升粮棉油糖综合生产能力。
15、化肥、农药零增长政策
财政专项安排996万元,开展低毒生物农药示范补助试点。
16、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补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