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均衡教育资源方面,推出的举措有:建立农村教师长效补充机制,按照“总量平衡、退一补一”原则,建立年度教师补充机制,及时招聘、调整和补充农村学校教师;实施面向农村中小学的“公益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师范生顶岗实习计划”,开展“名师”送教下乡、巡回讲学活动,满足农村学校教育教学需要;推动市区学校骨干教师向农村学校流动,实行中小学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完善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竞聘、集团化办学、学区一体化管理、学校联盟、对口支援、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农村学校流动,逐步实现区域内教师校长交流的制度化、常态化;全面提高农村教师能力素质,实施“农村教师素质提升工程”,把农村教师培训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创新教师培养模式,保障培训经费投入,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实现农村教师培训全覆盖。
在提高农村教师待遇方面,推出的举措有:依法依规落实农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实施农村教师生活补助制度和农村教师帮扶计划,切实改善农村教师住房条件,提高农村教师岗位吸引力;加强农村教师编制管理,依据有关规定,按照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对村小学、教学点编制进行动态调整,重点解决农村学校音体美和信息技术及外语教师不足、部分学校缺编问题,确保农村学校开全开足国家规定课程;职称(职务)评聘政策向农村学校倾斜,在全区城乡学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保持总体平衡的基础上,专业技术中、高级岗位设置向农村学校倾斜,执行省定最高岗位结构比例,农村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条件适当放宽。
此外,还将建立农村教师荣誉制度。提高农村教师社会地位,对常年坚守农村学校并做出优异成绩的农村教师,在区教育系统模范、优秀表彰中指标单列,优先推荐参加上级表彰;并吸纳社会力量建立专项基金,给予物质奖励,大力营造关心支持农村教师的社会氛围。
升级“乡村教师”待遇推进信息化教育
实施教育扶贫,师资力量是关键。去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在提高生活待遇、城乡教师流动、职称评聘、建立荣誉制度等等方面都向乡村教师倾斜,山东省表示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新招聘在编教师向农村学校倾斜。贵州则强调特岗计划、国培计划、省培计划等教师培训向乡村学校倾斜。宁夏回族自治区近日出台新规让乡村教师留得住教得好,其中包括乡村教师评职称不作外语成绩、发表论文要求,严禁以任何形式占用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乡村教师补贴人均每月最高1100元,最低500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