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把发展乡村教育和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努力造就一支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数量适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甘于奉献的乡村教师队伍,为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二)基本原则。
——师德为先,立德树人。着力提升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引导乡村教师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教师以德化人、言传身教的作用。
——创新机制,强化补充。拓宽乡村教师来源,畅通大学生、城镇教师到乡村任教的通道,鼓励和吸引优秀人才积极投身乡村教育事业。
——提升质量,提高待遇。加强培养培训,改善乡村教师工作生活条件,提高地位待遇,增强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
——县域统筹,重点突破。积极实施“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强化县域统筹,形成城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均衡配置师资的良性机制。
二、主要措施
(一)着力提升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
1.切实加强乡村学校党建工作。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乡村教师头脑,健全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深入学习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认真学习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思想政治素质。强化乡村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进一步关心教育乡村教师,适度加大发展党员力度。
2.高度重视师德校风建设。按照“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教师要求,把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融入职前培养、准入、职后培训和管理全过程。落实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行全员育人、全科育人,提高教师立德树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力宣传乡村优秀教师的业绩,充分激发乡村教师的工作热情。坚持依法治教,引导乡村教师严格遵守廉洁从教有关规定,做到依法依规执教。加强师德考核,在教师职务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时,实行师德一票否决。
(二)健全完善乡村教师补充机制。
1.加强和规范教职工编制管理。全面落实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强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资源的统筹配置和管理功能,加强县域内教师调配力度,适当向乡村学校倾斜。县(市、区)机构编制部门会同教育、财政部门根据生源变化和教育教学改革需要,定期核定教职工编制。达不到标准班额的村小学、教学点,按生师比与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编制。落实农村学校机动编制政策,机动编制全部用于补充乡村学校急需的学科教师。中小学有空编的县(市、区),原则上按照中小学申报情况足额安排用编进人计划,及时招聘教师,严禁有编不补使用临聘人员。中小学现有编制总量达不到规定标准总量的县(市、区),可在县域事业编制总量内调剂部分事业编制用于补充中小学教师,县域内难以调剂的,可在设区的市事业编制总量内调剂解决。中小学满编超编的县(市、区),由机构编制部门根据乡村学校实际需要,在事业单位编制总量内,利用中小学教师临时周转编制专户,对确需补充专任教师的满编超编乡村学校予以补充。乡村学校使用临时周转编制的管理方式与城镇学校相同。妥善解决公办幼儿园、成人教育中心等机构占用乡村学校教职工编制以及提前离岗、长期借调人员等问题,严禁任何部门、单位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占用或变相占用乡村学校教职工编制。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教学辅助和后勤服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