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2011年开始,考虑到物价上涨因素以及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大多为工资水平较低的一线职工等实际情况,上海提高了高温季节的津贴标准,并从有利于企业操作的角度出发,将日标准调整为月标准。即:从每个高温日10元,调整为每月200元。此标准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的所有企业及其使用的劳动者,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参照执行,上海高温补贴执行时间为6月1日至9月30日,共四个月。
按照上海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目前已经下发了《关于对本市城乡低保家庭及部分民政对象实施一次性防暑降温补贴的通知》,要求各区县街道、乡镇社会救助管理机构组织发放。通知同时要求,各区县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发放防暑降温补贴的措施,对确有困难的家庭进一步加强帮助力度。
针对极端高温天气,上海市各区县加强对困难对象、独居老人等人群走访慰问,对社会福利等机构设施安全隐患进行排查,进一步帮助各类困难对象和老年群体安全度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