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拆迁补偿标准规定,淮南市拆迁旧城改造补偿条例

惠民政策2018-07-17王华老师

淮南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拟征土地拆迁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书

淮国土资拟征告字〔2015〕50号

潘集区祁集镇陈郢村、黄岗村、劝桥村,古沟回族乡高湖村:

因淮南市潘集区建设需要,拟征收潘集区祁集镇陈郢村、黄岗村、劝桥村,古沟回族乡高湖村范围内集体所有土地,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拟征土地用途

拟征收土地用于潘集区2015年第9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

拟征收土地位于潘集区祁集镇陈郢村、黄岗村、劝桥村,古沟回族乡高湖村范围内。

三、拟征收土地村、组及面积

拟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30.9497公顷,其中农用地29.1879公顷,耕地27.1092公顷,建设用地1.7618公顷。

1.潘集区祁集镇陈郢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3.7057公顷,其中农用地3.6919公顷,耕地3.2120公顷,建设用地0.0138公顷。

2.潘集区祁集镇黄岗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17.0388公顷,其中农用地16.5579公顷,耕地15.455公顷,建设用地0.4809公顷。

3.潘集区祁集镇劝桥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4.6524公顷,其中农用地3.3853公顷,耕地3.2103公顷,建设用地1.2671公顷。

4.潘集区古沟回族乡高湖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5.5528公顷,其中农用地5.5528公顷,耕地5.2319公顷。

拟征收土地实际面积及地类以勘测定界结果,并报经市政府依法批准为准。

四、征地、拆迁初步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

根据《土地管理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皖政〔2015〕24号)的规定,该地块位于我市征地统一年产值区内,统一年产值标准祁集镇、古沟回族乡为1900元/亩,农用地土地补偿倍数为10倍,建设用地土地补偿倍数为5倍。

(二)安置途径及安置补助费标准

主要采取货币安置。安置补助费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皖政〔2015〕24号)规定,该地块位于我市征地统一年产值区内,统一年产值标准祁集镇、古沟回族乡为1900元/亩,农用地安置补助费补偿倍数为18倍,建设用地土地补偿倍数为9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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