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降低至12%(2)

惠民政策2018-07-16李天扬老师

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另一方面,广东将降低社会保险费成本。优化社保险种结构,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进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下调职工医保单位平均费率、失业保险单位费率、工伤保险单位平均费率。

广东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将广东省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从20%降低至12%,缴存基数上限从月平均工资的5倍降低到3倍。引导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状况在5%—12%自行确定合适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可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后,申请降低缴存比例至5%以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

广东要求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从2016年下半年起,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逐步将单位费率下调到5

.5%左右。从2016年3月1日起,将失业保险单位费率从1.5%下调至0.8%。在继续贯彻落实2015年10月1日工伤保险平均费率从0.63%下调至0

.43%的基础上,2016年指导各市制定实施八类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政策,对执行新费率后行业基准费率升高的,继续实施阶段性下调费率措施。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进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

公积金

缴存上限从20%降低至12%

缴存基数上限从月平均工资的5倍降低到3倍

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状况在5%—12%自行确定合适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有困难的企业,申请降低缴存比例至5%以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

社保

从2016年下半年起,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逐步将单位费率下调到5.5%左右

从2016年3月1日起,将失业保险单位费率从1.5%下调至0.8%

2015年10月1日工伤保险平均费率从0.63%下调至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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