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普通高中志愿:第一批次志愿填报省示范高中淮南一中、淮南二中、凤台一中,第二批次志愿填报省示范高中淮南三中、淮南四中、淮南五中,第三批次志愿填报市示范高中淮南九中、淮南十中、淮南十三中、淮南二十一中、淮南二十六中、淮南二十八中、凤台二中,第四批次志愿填报其他一般普通高中。一个批次只能填报一所学校。参加省示范高中特长生招生的考生,面试学校必须与志愿学校一致,若不一致,以参加特长生招生的学校为准。复读生不得报考省、市示范高中。
(5)职业学校志愿:当前,在大学毕业生就业难的情况下,我国熟练工人和技术工人紧缺,中职学校学生就业形势很好,工资待遇不断提升。中职学生还可以通过对口升学和技能考试升入大学学习。普通高中、五年高职和中职学校同时招生,考生可征求家长意见,选择填报适合自己的职业学校。
4.考生应该注意哪些有关招生政策与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招办统一组织实施,考生要以市招办公布的录取结果为准,录取通知书由市招办统一印发,任何学校不得擅自录取。不填报志愿,不能被录取;不填报该校志愿的,不能被该校录取;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下一批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要及时参加补录,补录的学校是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
(2)录取依据。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是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体育及理化生实验、信息技术操作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其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普通高中录取的门槛,五个维度均为B等(含B等)以上者方可被省示范高中录取,五个维度均为C等(含C等)以上者方可被市示范高中、一般普通高中录取。
(3)录取方法。根据高中学校招生计划、考生志愿、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最后一个录取指标对应的考生成绩相同时,则比较综合素质评价五个维度择优录取;若仍相同,则按照全省统一命题考试科目顺序的成绩进行比较,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务必要密切关注录取结果,及时到校办理报到手续。低于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被普通高中录取,也不能取得普通高中学籍。
(4)指标分配。继续实行将省示范高中部分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招生办法。具体分配办法和各校分配数额,可登陆淮南教育信息网,或到初中毕业学校查询。在学籍所在初中学校实际2f66就读满三年的考生,方可享受初中毕业学校省示范高中指标分配录取资格。请考生密切关注省示范高中分配指标的录取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