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阅卷。中考阅卷工作由市招办组织,市教研室具体实施,今年继续实行网上阅卷。市教研室要在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向市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省教科院提交试卷分析、中考成绩光盘等相关材料。
5.考试成绩的呈现方式及运用。成绩呈现采用学业考试成绩以分数附等级的方式,并运用于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实行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对初中毕业生的发展状况进行全面评价,具体办法见《淮南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教基[2007]17号)。生物、地理考试成绩作为综合素质评价中学习态度与能力维度的实证材料。音乐、美术(或艺术)考试成绩作为综合素质评价中审美与表现维度的实证材料。体育、理化生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考试成绩计入总分,同时分别作为综合素质评价中实践与创新、运动与健康维度的实证材料。各初中学校要按照中考报名顺序登记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并及时上报市招办。
(四)政策照顾。按照省教育厅2014年中招文件的规定执行。符合多项照顾政策的,只享受最高一项。各初中学校负责材料初审,公示后上报县区招办,审核后统一将学生名单及公示材料上报市招办,经复核后方可予以认定。
听力残障学生(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经教育主管部门核准后可免试英语听力。听力免试后英语成绩折算方法为:考生英语考试成绩=考生英语笔试项目成绩×英语总分值与笔试项目分值的比值,免试听力考生的英语成绩=考生英语笔试项目成绩×1.25。听力免试具体申请程序为:学生本人提交免试书面申请,学生家长、班主任、英语任课教师、学校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加盖学校公章,附有关证明材料,一并报县(区)招办审核后统一上报市招办。
五、中招录取
(一)录取原则。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由市招办统一组织实施,任何学校不得擅自录取,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由招办统一印发。市招办加强对录取过程的监控和管理,实行阳光录取,并邀请高中阶段学校现场观摩网上录取流程,保证录取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二)录取依据。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是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体育考试、理化生实验及信息技术操作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其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普通高中录取的门槛,五个维度均为B等(含B等)以上者方可被省示范高中录取,五个维度均为C等(含C等)以上者方可被市示范高中、一般普通高中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