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 名 | 性 别 | 出生日期 | ||||
入学年月 | 毕业年月 | |||||
身份证号 | 原证书编号 | |||||
毕业学校 | ||||||
证明书类型 | □学历证明书 □ 结业证明书 □ 学业水平测试合格证明书 | |||||
申请事由:由于本人不慎,将高中毕业证书的原件丢失,特申请给予补办高中毕业证明书。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
毕业学校(县区教育局)审核意见: (普通高中学校由毕业学校提出审核意见,社会青年由县区教育局证书管理部门提出审核意见) 经办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市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经办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1.2001至2003级因参加高中会考补考合格符合毕业的普通高中学生(社会青年)以及2000级及以前的普通高中学生(社会青年)还需由市教育局证书管理部门提供《安徽省普通高中毕业会考考生成绩登记表》或《安徽省全日制普通高中毕业生会考成绩表》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市教育局证书管理部门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