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照党章标准查找突出问题【优秀篇】(2)

今日资讯2018-09-05三水老师

对照党员的义务,看看自己是否真正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党员义务,是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根本行为准则。党章从思想、政治、组织、纪律等方面,明确了党员八项基本义务,这既是党员对党应尽的责任,也是衡量党员合格与否的重要标尺。现实生活中,有些党员对党员义务认识不准确、不全面,对履行党员义务不认真、不主动、不积极或者拒不履行义务。有的党员甚至连按时足额交纳党费这一最基本的义务都做不到。这些现象的背后是党性意识的淡薄、党员意识的弱化。义务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古人尚有“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情怀,今天的共产党员更要有“责任重于泰山”的担当。学习党章,就要对照党员义务,扪心自问是否尽到了应有的责任?是否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到了先锋模范作用?要通过对照反思,紧盯党员义务标尺,寻找差距不足,明确努力方向,争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要对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要求,经常想一想党的宗旨,想一想党员义务,切实做到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来,真正把党员政治身份亮出来,让党员“先锋战士”形象树起来。特别是在决胜“十三五”、全面建小康的关键时期,要从履行党员义务做起,积极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自觉投身改革发展主战场,发扬无私奉献精神,立足岗位建功立业,以实际行动彰显共产党人的先进性。

对照党的组织制度,看看自己是否始终如一地做到了对党绝对忠诚。政党力量的凝聚,在于严密的组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具有高度的集中统一和组织纪律性。”党章对党的组织制度、组织原则作出了具体规定,明确要求党员要“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这不仅是对党员提出的政治规矩,更是党员必须遵循的党性原则。但在当前,存在着一些党组织功能弱化、党员组织观念淡薄的现象。有的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有的不把组织决定当回事,合意就执行,不合意就不执行;有的不如实向党报告个人事项,遮遮掩掩、表里不一,背离了党员的党性原则和行为标准。“君子之道,莫大乎以忠诚为天下倡。”对党绝对忠诚是党员的首要政治品质。学习党章,就要对照党的组织制度,认真检查自己的组织观念强不强,落实组织要求到不到位,是否做到了对党忠诚老实。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做到了带头践行民主集中制、带头如实向党组织报告个人事项、带头执行党的决议,等等。要在对照检视中受触动、受警醒,时刻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严格执行党的组织制度,自觉用组织原则管好自己。要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以高度的组织纪律性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绝不能做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两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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