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乘客质疑实名制下仍沿用19年前的旧规定补票,铁路方面也有自己的理由。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铁路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很多乘客都是通过网上在线支付购票。订票或退票成功后,12306单方面向购票人手机发送确认短信。一旦纸质车票丢失,他们就觉得购票确认短信可以作为购票凭证,替代纸质车票。然而,确认短信并不能等同于电子车票,仅可视为电子证据材料。
这位工作人员给记者作了详细解释:一方面,短信接收人不一定是实际乘车人。购票人完成网上操作后,铁路客服12306将单一购票注册用户购票、退票操作的确认信息即时发送给该购票注册用户所绑定的一个手机号码上,而使用这个号码的并不一定是乘车人。订单确认短信并不写明实际乘车人姓名,如同时购买同车次多张车票,仅发送一条确认短信,且不区分各乘车人对应座位号。也就是说,不管用谁的身份证购买车票、谁来支付票款,铁路客服均将订票确认信息发送给订票账户绑定的手机号码。由此可见,12306单方面发送确认短信的作用,仅是对网上操作的一种确认通知,并不具有电子车票功能。所以,乘客是不能以订票确认短信为凭证而不补车票的。
另一方面,车票是具有检验乘车、退改签、出站等一系列功能的凭证。然而,手机短信作为电子证据的一种,具有易更改性、可复制性且易被伪造。12306向购票账户注册邮箱发送的确认邮件同样无法发挥车票的各项功能
乘客期盼能出台相应新规章
就火车票实名制下的补票规定,记者走访了一些市民,其中也有法律从业者。所有受访者都认为实名制已经实行4年,仍旧按照1997年制定的《铁路旅客运输规程》来要求乘客补票显然有失公平。《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制定时还没有网络购票、购票机购票,更没有实名制,在实施实名制的同时,相应的法律法规也应该与时俱进,铁路部门应该尽快修改完善这方面的规定。而且,网络购票旅客的注册账户在12306网页或高铁管家APP等终端留存的购票、出票、支付等信息,均是旅客购票的电子证据,都可以用于证明乘车人购买车票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