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生活水平提高了,但是不知道为什么,离婚的人越来越多,很多夫妻结婚后都一起过了好久的日子,甚至连孩子都有了,最后却提出离婚这一想法,最后还可能因为个人协商不好到法院与提出诉讼,那么作为一个法官,当接到离婚打官司的案子时一般都是怎么判呢?离婚打官司的流程又是什么?我们还是通过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离婚打官司一般怎么判
198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孩子一般2周岁内由女方抚养,2周岁以上要比较双方的综合条件
婚后取得的财产离婚是平分
首先,要写起诉状,准备诉讼材料,到法院申请立案。由于每个家庭,每起婚姻的具体情况有差异,因此,应当根据具体案件情况,有针对性地写诉状,不能千篇一律。诉请离婚的事实和理由一是要让法官看得明白,尽量使法官从主观上产生认同,二是应能够对被告产生影响,使被告能够接受。
其次,在开庭之前,要全面了解当事人的婚姻事实、家庭情况及其他因素,预测庭审过程中会出现的各种情节和情形,在此基础上,围绕原告的诉讼目的,做好《离婚诉讼维权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