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发布通报称,失事客船涉及保险金额共计1570万元,人保财险重庆分公司已就船舶一切险向重庆东方轮船公司支付了1000万元保险理赔资金;旅行社责任险涉及保险金额共计1200万元;396名乘客投保各类人身保险,身故保险金额共计6169.35万元;18名船上工作人员投保人身保险,身故保险金额共计312.73万元。涉及的保险公司包括中国人寿、中国人保、中国太平洋保险等。
保险理赔款项是否到位?一位江苏常州的遇难者家属告诉澎湃新闻,“目前已收到保险公司的赔款,总计20万元”。
东方之星沉船问责众部门!
国家安监总局今晚发布“东方之星”沉船事件调查报告,事件调查组检查出相关企业、行业管理部门、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中存在问题。
首先,重庆东方轮船公司存在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报告指出,该公司违规擅自对“东方之星”轮的压载舱、调载舱进行变更,未向万州区船舶检验机构申请检验;安全培训考核工作弄虚作假,对客船船员在恶劣天气情况下应对操作培训缺失,对船长、大副等高级船员的培训不实,新聘转岗人员的考核流于形式;日常安全检查不认真,对船舶机舱门等相关设施未按规定设置风雨密关闭装置、床铺未固定等问题排查治理不到位;船舶日常维护保养管理工作混乱;未建立船舶监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的监控人员,监控平台形同虚设,对所属客轮未有效实施动态跟踪监控,未能及时发现“东方之星”轮翻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