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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资讯2018-06-25李一老师

今天上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了《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解读》,它于今年7月22日开始施行。

裘茂金表示,虽然我国《刑法》里一直都有拒执罪相关罪名,但以往在实际操作中想要认定这个罪名却并不容易。这个《司法解释解读》的实施能够让拒执罪的定性更加精准,公检法管辖方面更加明确,“将为法院通过拒执罪依法打击老赖行为,提供很大的突破”。

具体来说,它在“情节严重”实体认定标准更加具体明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引导被告人履行义务;公诉和自诉并行,申请人维护债权有了新路径;执行法院管辖原则理顺了追诉程序等四方面取得了新突破。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的法律法规将拒执罪归于公诉案件,而现在新规定针对那些“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按自诉案件立案受理。“这样的话,大家控告老赖就多了一条路径”,裘茂金说。

浙江在线记者还注意到,最高人民法院还升级了对老赖高消费及有关消费规定,把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这一目标转化为可操作的具体措施。

裘茂金表示,当前纳入浙江失信名单的老赖有504002个,其中个人440586个,企业63416个。

今后,名单里的这些自然人或法人,不仅会被限制九大类高消费行为,甚至包括乘坐高铁、飞机等,戴名表、挎名包、抽名烟等非生活或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也在限制之列。被列入失信名单的企业在星级酒店开会也会受到限制。

下一步,全省法院将认真学习贯彻拒执罪和限制消费两个司法解释,进一步加大拒执罪打击力度,严格适用限制消费的相关规定,加大执行强制性,打击老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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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自诉”

在我国,各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以起诉作为审判前提。如果没人向法院“告状”,法院则不予审理。

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分公诉和自诉两种。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诉案件,由被害人自己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自诉案件分为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等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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