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逾期不缴、少缴或多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可处欠缴或者多缴数额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再者,加大对骗提、骗贷行为的查处力度,规定了法律责任。
以提供虚假材料等欺骗手段,提取住房公积金,或者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退回,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或违法贷款额10%以上30%以下罚款,并取消缴存职工5年住房公积金提取及贷款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积金可用来买债券增值
保值增值
如社保基金一样,在送审稿中提出了促进资金保值增值。
一是,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大额存单;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地方政府债券、政策性金融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支持证券等高信用等级固定收益类产品。
二是,删除了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用于建设城市廉租住房补充资金的规定。
基金可买公积金房贷证券
增强流动
增强资金流动性,也是此次送审稿的一个重要亮点。
一是,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发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支持证券,或者通过贴息等方式进行融资。
二是,允许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支持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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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法制办就《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记者注意到,与现行条例相比,《修订稿》放宽了公积金提取条件,规定住房装修、物业费缴纳也可以提取公积金,同时公积金还将可以用来购买国债等金融产品。
送审稿规定了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七种情形:购买、建造、大修、装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无房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的;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的。其中,符合购买、建造、大修、装修自住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支付自住住房租金和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等几种情况的,还可同时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送审稿规定,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不得低于职工工作地设区城市上一年度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不得高于职工工作地设区城市上一年度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倍;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上限不应高于12%,下限不应低于5%。
送审稿特别强调,以提供虚假材料等骗取公积金的,除责令退回骗取的住房公积金或违法贷款外,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或违法贷款额10%以上30%以下罚款,并取消缴存职工5年住房公积金提取及贷款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