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与李富的接触,临沭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案审中队中队长李涛觉得,他不是一个简单的农民。在去年12月份高女士母女被害后,民警介入调查。这时,李富表现得非常淡定,他先是到李先生家里帮着寻找妻女,后又很主动地到派出所配合调查。
“从他的表现,根本看不出他是作案的人,并且抛尸的地方也非常隐秘,平时一般人到不了那个地方。”李涛说。李富在杀人后,将高女士用绳子绑在电动三轮车上,将其女儿绑在石头上,然后沉进池塘。如果不是附近的村民抗旱抽水,很难发现尸体。
山东男子砸死龙凤胎系因妻子出轨并非亲生
近日,山东省高院对平阴男子杀死龙凤胎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济南中院一审认为,吕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2014年1月,平阴县孝直镇刁峨岭村发生一起恶性案件,吕某在家里杀死了妻子生的一对龙凤胎。起因是妻子与他人通奸,孩子不是自己的,吕某得知要缴纳超生罚款,并且自己的大儿子也要钱,便产生杀死孩子减轻负担之念。
吕某和王某在17岁时相遇,之后两人订婚,1997年,两人生育一子吕某甲后结了婚。但是在2000年底,吕某的弟弟死后精神出现异常,其系精神分裂症,出院后吕某性功能出现障碍。1998年,王某与同村村民徐某产生婚外情,后两人商量要孩子。2011年底,其妻王某生下双胞胎。吕某曾向妻子王某询问孩子是否是他亲生的,让其将孩子送人,其妻不同意。2014年1月中旬,吕某提及孩子落户口的事,每人要交1000元,让王某筹钱。
2012年底,儿子吕某甲和父亲吕某吵架,赌气离家出走。2014年1月20日晚,其给父亲打电话称过年不回家了,向父亲要2000元。
迫于种种压力,吕某觉得无力承担,遂产生将孩子杀死以减轻负担的想法,最终亲手杀死了妻子生的一对双胞胎。
济南中院一审认为,吕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最终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宣判后,吕某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