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请您谈谈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如何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答:国有企业要先加强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这一条做不好,国有企业其他改革难以取得预期成效,这是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一条重要经验和工作要求。为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指导意见》强调:一是强化企业内部监督。完善企业内部监督体系,加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部门和岗位的监督,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二是建立健全高效协同的外部监督机制。强化出资人监督,加强和改进外派监事会制度,加强审计、纪检监察监督和巡视工作,整合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工作的闭环。三是实施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完善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有效保障社会公众对企业国有资产运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健全国有企业重大决策失误和失职、渎职责任追究倒查机制,建立健全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问责机制,坚决遏制侵吞、贪污、输送、挥霍国有资产等腐败现象,严厉查处违法违纪问题。
问: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
答: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党的领导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指导意见》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措施。一是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国有企业章程,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加强企业党组织对群众工作的领导。二是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企业改革发展需要,明确选人用人标准和程序,创新选人用人方式。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强化企业党组织在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管理监督中的责任,支持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和综合考核评价,及时调整不胜任、不称职的领导人员。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企业家作用。三是切实落实国有企业反腐倡廉“两个责任”。企业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纪检机构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强党性教育、法治教育、警示教育,建立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实行“一案双查”,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巡视工作,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反“四风”规定,努力构筑企业领导人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问:国资委如何抓好《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
答:贯彻落实好《指导意见》,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是国资委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大部署,坚持国有企业在国家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不动摇,坚持把国有企业搞好、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不动摇,按照“有利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的标准,推动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化。一是认真学习文件,确保吃透精神。我们将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国资委和中央企业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指导意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文件精神实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信心、勇于担当、努力作为。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搞好整体谋划。国资委和中央企业主要负责同志将切实承担起领导责任,亲自部署协调、亲自督察督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既要统筹好改革的整体情况,协同推进各项改革任务,又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实现改革的突破;既要抓好当前,更要抓好长远;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握好改革的次序、节奏和力度,有序有力有效推进改革。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狠抓工作落实。在推进改革中,从国有企业改革的重大问题抓起,从关系企业生存发展的关键要害抓起,从破除体制机制的障碍制约抓起,从职工群众的热切期盼抓起,精准把脉、精确制导,精准发力、精确落地,确保改革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把试点作为推进改革的重要方法,充分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探索,发挥好试点对全局性改革的示范、突破、带动作用。四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环境。大力宣传中央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宣传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取得的显著成效,努力营造全社会理解改革、支持改革、推动改革的良好氛围。同时,要优化政策环境,积极协调落实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的相关政策措施,为企业“松绑”、“减负”,为国有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创造良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