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发生后,有媒体报道,已与万科签署房屋买卖合同但还未交房入住的三期业主们提出了要求万科解除合同的要求,称房屋严重贬值。
记者电话采访了天津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赵彤,据了解,他表示,目前万科物业及地产工作人员正在积极配合政府进行一二期房屋的维修工作及业主赔偿方面的工作,至于三期未交房业主的退房请求,万科方面将尽快制定相关方案,并将于第一时间向业主及媒体公布。万科海港城三期暴炸受影响吗
近日,万科召开了2016年中期业绩会,万科总裁郁亮在回答记者提问时回答了关于爆炸后针对业主的补偿问题,他表示,已入住业主将分期分批回家清点财物,关于还贷的问题,最近也在跟政府沟通,相信这些问题政府都有考虑。并表示在爆炸后,万科也进行了反思,我们也在进行反思,对于已经建成的小区,我们作为物业管理单位,是否可以积极定期发现这样的问题,推进消除安全隐患。规划方面为什么会出这样的问题,我们也在关注。
至于爆炸后业主的诉求,记者采访了CCTV12《法律讲堂》主讲律师、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嘉宾律师刘宗靓,就相关的法律问题进行了咨询。
刘律师表示,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凡是在本事故中受到人身和财产损失的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事故发生的单位主张赔偿。这些单位包括对爆炸物存贮和运输负有安全责任的单位、爆炸物的所有者等。因此此次爆炸事故后,可根据爆炸事故原因对相关侵权责任单位主张赔偿。
针对未交房的业主,刘律师表示,在房屋并未交房之前,房屋的风险与责任是由开发商承担的,至于万科是否应该退房,则需要根据环境、房屋主体等所受影响做出相关鉴定之后,再做结论。
天津观典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东光表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未交房的业主可以主张退房的要求,如果居住环境、房屋质量等都达不到原先合同规定中的要求,那么业主有权要求万科退房。
天津港8.12爆炸事故的硝烟逐渐散去,但受损业主房屋赔偿却迟迟未能给出定论。 继首批五家地产企业宣布回购受损房屋之后,今天(8月27日),包括万科集团天津万港投资有限公司、天津瑞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大振华(天津)海湾工程开发有限公司三家企业成为第二批回购企业。
不过,万科此次回购对象仅限于海港城三期清水港湾已购买尚未交付的房屋。对于其所开发的海港城一期、二期以及金域蓝湾、双子座住户,目前万科尚无回购计划。另外,除了万科之外,天津瑞湾公司在开发项目为合生君景湾,大振华海湾公司和中交集团合作开发了启航嘉园。
在万科宣布回购计划之后,有海港城三期业主致电万科,但得到的答案并不令他满意。万科只同意退合同款,贷款利息和购买房屋缴纳的各种税都不算在内。陈姓业主对腾讯财经称,他的房子在三号楼,预计明年8月交房,购房时均价11000左右,首付40万,如果万科不赔付贷款利息等,他要损失近25万。
腾讯财经联系到的多位海港城三期业主表示,他们也是刚看到万科的回购计划,具体实施方案并未开始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