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此,警方针对银色轿车展开了重点调查,由于车上驾驶员不知何故已逃离了现场,警方只能根据车牌号进行查找。
我们发现,这辆车是在一家工程公司名下的。7月1日当天上午,警方就找到了这家公司,但相关负责人却告诉警方,该车被该公司的员工邓某因公出差开走了,而邓某仍未回到公司报到,并且手机也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难道邓某是潜逃了?就在警方通过其他线索进行调查时,当天下午3点多,该公司的负责人打来电话,称邓某已经回来了。警方随即赶到,将其抓获。在随后的初步讯问中,邓某对自己肇事逃逸的情况供认不讳,其描述的情节也与警方此前的判断基本一致,此外他交代,在事发前他还喝了酒。
【案件详情】 酒驾撞人后顶着电动车逃跑
邓某今年28岁,湖南人,是某工程公司的项目经理。前几天,他开着公司的车,和同事一起去苏州谈生意。
事发当天,同事和他一同从苏州赶回扬州。因为走得比较晚,到扬州的时候已经是晚上8点多了。邓某说。
由于担心晚上打车比较困难,邓某就把同事送回了家。而同事也留他一起在家吃了晚饭。晚饭时,一时高兴的邓某就喝了点酒。三四两的样子。
邓某平时住在公司的宿舍里,吃过饭后,他竟然不顾自己已经喝酒,就开车回公司。也就两三公里的距离,我想应该没事。
在经过事发路段时,邓某觉得这条路平时走的人少,油门就踩深了一些。他告诉我们车速在60公里/小时左右,考虑到当时下着雨,再加上晚上没有路灯,这个速度明显快了。
结果,在7月1日凌晨0点20分左右,邓某一下撞上了骑着电动车的两名死者。
当时我知道撞人了,而且电动车就一直卡在我的车头前面。邓某称,由于自己紧张害怕,当时没有立即停车,而是这么一直顶着电动车向前开去。直到400多米远处的一个大坑,才让电动车从轿车车头脱离。
坐在车里2小时后决定逃逸
事发后,邓某开出了近2公里左右的距离才敢停车。当时我整个人都蒙了,不知道该怎么办。
邓某称,自己当时就在车里发愣,不知道是该报警还是逃跑。就这么思想挣扎了将近两个小时后,他又将车开回了电动车所在的地点。
此时,事故现场仍没有被人发现,邓某就将车停下后离开了现场。我当时喝了酒,觉得酒驾会比逃逸判得重,就想先去把酒散了,再回来自首。
事后,出了事的邓某也不敢回到单位,只好躲在单位对面的一处废弃厂房睡觉,直到当日下午3点多他醒了之后,才回到了单位。
【警方说法】
事故后逃逸都会加重处罚
【警方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