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豪简历,云南省长陈豪从政历程(2)

今日资讯2018-10-28王华老师


2003.032008.02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其间:2006.032006.07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08.022010.11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上海市总工会主席
2010.112011.01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候选人、书记处书记人选、党组副书记,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市总工会主席
2011.012013.02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党组副书记
2013.022014.10中华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2013.10),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成员(2013.06)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其间:2014.052014.07国防大学省部级研究班学习)
2014.102015.01云南省委副书记,省政府副省长、代省长、党组书记
2015.01云南省委副书记,省政府省长、党组书记
中共十八大代表,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

2016年10月14日,中共中央决定:陈豪同志任云南省委委员、常委、副书记。
2016年10月17日,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会议通过决定任命陈豪为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并决定其为代理省长。
2016年11月0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如果担任上述职务,必须向常务委员会辞去常务委员会的职务的规定,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陈豪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请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确认。
2016年01月31日,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选举陈豪为云南省省长。
2016年0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会,表决通过了关于确认全国人大常委会接受陈豪辞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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