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洁敏,男,汉族,1955年10月生,山东阳信人,1976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2年12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省部级干部在职研究生班政治学专业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
曾任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党组副书记。
2016年03月19日,被提起公诉。
1972.121986.02 山东胜利油田技术员、作业队队长、副大队长、大队长(其间:1980.091982.08山东大学经济学系工业经济专业学习)
1986.021993.03 山东胜利油田采油厂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
1993.031994.06 胜利石油管理局副局长、党委常委
1994.061994.11 青海石油管理局党委书记
1994.111999.02 青海石油管理局局长、党委书记
1999.021999.11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兼重组与上市筹备组组长
1999.112000.06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1999.082001.12在中央党校领导干部函授本科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蒋洁敏(5张)
2000.062000.11 青海省副省长
2000.112003.06 青海省委常委、副省长[1]
2003.062004.04 青海省委副书记、副省长[2]
2004.042004.05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副书记
2004.052006.11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副书记兼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副董长、总裁
2006.112007.05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兼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
2007.052008.05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兼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
2008.052011.11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兼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1.042013.03 中国石油集团董事长、党组书记
2013.032013.08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党组副书记
(中共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委员;第九、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成员。)
蒋洁敏移送审查起诉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主任、党委副书记蒋洁敏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一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经依法指定管辖,移送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审查起诉。3月19日,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已向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