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案外人申请再审的,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的规定提出。
十、再审申请被裁定驳回后,申请再审人以相同理由再次申请再审的,不作为申请再审案件审查处理。
申请再审人不服驳回其再审申请的裁定,向作出驳回裁定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的,不作为申请再审案件审查处理。
十一、我院受理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工作时间为每周一、三、五上午9:00至11:00。
高院再审立案会是什么结果:
为贯彻最高法院关于信访工作必须强化群众观念、必须加强源头治理、必须建立长效机制、必须工作重心下移的要求,依法保障当事人申请再审权利,规范民事申请再审案件受理审查工作,促进社会矛盾化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 则
第一条 坚持依法审查原则,保护当事人的申请再审权利,充分发挥再审程序的权利救济功能,维持生效裁判的既判力,维护法院司法权威。
第二条 坚持平等保护原则,依法保护申请再审人、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第三条 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突出社会矛盾化解,深化申请再审案件分阶段递进式化解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法律释明、司法调解、再审纠错等多种手段,化解涉案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第四条 强化判后答疑,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受理申请的法院和作出生效裁判的法院有判后答疑的职责。
第五条 加强审判管理,落实中级、基层法院主管院领导和责任审判庭的审判管理职责,通过审查、化解申请再审案件,对案件审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瑕疵及时进行监督纠错,从源头上提高审判质量。
二、申请再审的受理审查
(一)提交申请再审的材料要求
第六条 申请再审人向法院申请再审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再审申请书正本及与被申请人、原审其他当事人数量相符的副本;
(二)申请再审人的身份证明;
(三)申请再审的生效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生效裁判系二审的,应同时提交一审、二审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
(四)在原审诉讼过程中提交的主要证据复印件;
(五)支持申请再审事由和再审诉讼请求的证据材料。
第七条 再审申请书应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再审人、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应列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及有效联系电话、邮寄地址;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列明单位名称、住所地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有效联系电话、邮寄地址;
(二)原审法院名称,生效判决、裁定、调解文书案号和文书生效日期;
(三)具体的再审请求;
(四)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及具体事实、理由;
(五)受理再审申请的法院名称;
(六)申请再审人本人的签名或者盖章,并注明提交法院的日期。
第八条 身份证明材料包括以下情形:
申请再审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再审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等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