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川警方破获传销大案,宁波警方破获亿元大案(2)

今日资讯2018-10-27李天扬老师


合川警方破获传销大案,宁波警方破获亿元大案
  年近40的李某2002年与人合股成立宁波市江东汇鑫物资有限公司,次年10月汇鑫关闭后,他又成立了宁波市江东鸿鹄贸易有限公司和宁波市江东茂源工贸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化工原料。

  去年上半年,宁波市国税局稽查分局根据举报,突击检查了位于桑田路的鸿鹄茂源两公司。5月,国税稽查人员怀疑李某有偷税行为,将其移送宁波市公安局经侦支队。

  民警们在检查随案移送的一本笔记本时,发现本子上除电话号码外,还记着40个银行账号。警方认为李某有虚开增值税发票的嫌疑。市公安局当即抽调精干力量成立607专案组。

  警方在调查中发现,40个账号中的19个银行户头竟都由李某一个人控制,粗查显露:这些户头资金进出好几个亿,均在嘉兴、台州现金存入,而在余姚、慈溪流出,牵涉到山西等12个省、自治区,用途为化工、塑料交易。

  其实,就在这本不起眼的本子落到警方手里后,李某便消失得无影无踪。为此,警方展开大量的侦查,于去年7月12日凌晨,在江东锦达宾馆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抓获。

  虚开发票发不义之财

  化工原料销售商众多,李某为站稳脚跟,采取低价销售、恶意竞争的手段,并利用个体商户不需要增值税发票的弱点,将上家开出的增值税发票虚开给余姚、慈溪等地需要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者。

  警方现已查明:2001年4月至2005年5月,李某等人分别向山西榆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恒通化工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购入塑料原料,以收取现金方式销售给嘉兴、台州一带企业或个人。

  这期间,李某为处理多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利用实际购货单位进货不要发票,用现金交易不入账的方法,把从销货单位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自己经营的宁波市江东鸿鹄贸易有限公司、宁波市江东茂源工贸有限公司、宁波市江东汇鑫物资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收取3.8%-6%开票费用的手段,虚开给余姚市创科工贸有限公司等14家单位,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618份,税价合计108033677元,税额15696211.06元,以上税款均已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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