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具体来说,在党委政法委和司法机关的关系上,有什么改变?
樊崇义:当前政法工作必须要坚持党的领导,这是必要的。同时,党委也要善于领导,要用法治的思维,法治的方式来领导,领导司法不是干预司法,这个界限要把握。
在办案方面,政法委过去有一些习惯做法,协调案件、干预案件。现在政法委工作重点有了转型,是协调各方职能,不是协调办案。这个方面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是还没有全部真正解决。
新京报:还有改进的空间?
樊崇义:就全国来讲,发展还是很不平衡的,还是存在很多问题。党委就不要再去协调案件了,案件由司法机关来管,让法官、检察官负责,同时加强问责制度和责任追究。
今后的问题,一个是一定要坚持党的领导,二是要坚持党和司法工作分开,不要去干预和协调案件。既保持司法的专业化、独立性,又坚持了党的领导。
党的领导主要是方针政策、法律方面领导,不要从具体案件着手,这是多年来摇摆不定的一个做法,亟需真正从法律上彻底分开。
政法委工作加强未削弱
政法委工作升格为由总书记直接来分管,这说明政法工作的重要性
新京报:十八大之前的10年里,中央政法委书记都是政治局常委,十八大之后这个情况发生了改变。你怎么看这个变化?
樊崇义:过去政法委工作是政治局常委专人分管,现在不是常委专人分管,而是升格为由总书记直接来分管,这对政法委的工作是加强,而不是削弱,说明政法工作的重要性。比如说,今年的政法工作会议,是以中央名义召开的,这是很多年来没有过的。
经过一年多的时间,我们认为已经收到很好的效果了,大家都非常欢迎。
新京报:我们梳理发现,目前在省级政法委书记不再由公安厅(局)长兼任。
樊崇义:是的,这个问题在十八大前后已经纠正了。
新京报: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改变?
樊崇义:过去自己当政法委书记,又当公安局长,对法院、检察院独立办案,形成了天然的压力,不利于检察院和法院独立行使检察权和审判权。
原来的指导思想,是以侦查为中心,就是以公安为中心。十八大以后,提出以庭审为中心,公检法的分工合作互相制约的制度,从组织到程序都有很大的转变。
新京报:有一个变化,现在公安厅(局)长,更多去兼任副省长、副市长。这是为什么?
樊崇义:社会治安是个很重要的问题,公安局长兼任行政职务,便于综合治理,调配力量,也是很有必要的。这样的安排,不会影响司法公正。
司法改革进入深水区
改革涉及利益问题,有一定难度,希望政法委在这个关键时刻义不容辞担当起来
新京报:我们注意到,近期有一些很有名的法律学者进入政法系统,甚至进入中央政法委。你认为这会带来什么变化?
樊崇义:法学专家直接到政法工作岗位上,对一些问题和重大措施的理论根据,直接发表意见,可以使政法工作更加富有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