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政治制度的原因,司法体制改革难以触及深层次问题,只能搞一些层面上的改革。在这个大前题之下,进行司法体制的改革,我以为,首先得从理顺公检法的领导在党内职务开始。对公检法领导在党内任职的改革,并没有触及到三权分立问题,只是回归到以前的做法上。但是这个形式上的回位,由于涉及到了权力的分配,估计难度和阻力也会很大。
市委政法委书记的排名:
1市委书记
2市人大主任(无实权有的书记兼)
3市长
4政协主席(无实权)
5常务副市长.
6副书记(要是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的或市委常委排名靠前) 副市长(市委常委排名靠前) 纪委副书记
7市委秘书长
8办公厅主任
9副秘书长
10办公厅主任
11市委各部(如组织部,宣传部)市政府下各局
其实市委和市政府排名是一样的.只是不同的系统,有的身兼几个根据不同职务排名
市委:
书记
副书记
常 委
市委各部(一般组织部在前,然后是宣传部.有的又是市委常委)
市人大常委会:
主 任
副主任(半场党组成员靠前)
市政府:
市长(有的是兼副书记)
常务副市长(一般又是市委常委)
副市长(市委常委在前)
秘书长
副秘书长
市政府各委办局主要负责人: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任第一
往下是各个市局.(具体排名没有)
市委部门要比市政府委办局要靠前
市政协:
主 席
副主席
纪委:
书记
副书记
政法委:
书记(有的是市委常委,有的兼公安局局长)
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