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贪官为何不判死刑,被执行注射死刑的贪官(2)

今日资讯2018-10-27李一老师



办正事也得花钱,中国的老百姓是这样认为,中国的官员更是这样认为,于是,双方就一拍即合,王八绿豆对上眼了。因此,在外国人看来是不可思议的事情,就在中国及其正常地一幕接一幕的上演。

中国反贪的法律也不知是怎么制定的, 觉得有很多问题。对贪官的惩处,也是分级别的。一个小公务员贪污数万元,就要锒铛入狱,失去工作;一个副县长贪污数万元,仅仅是调动工作,降级使用,连一个正式的处分都没有;而作为省部级大官,这数万元根本算不上贪污,就像 教师从学校拿一只粉笔回家一样。中央级、省部级的大官一旦成为贪官被查处,数额往往是天文学数字,可是被枪毙的不多。如果一个小公务员贪污了如此之多的钱财,枪毙几十次都够了,唉,真为小贪官们打抱不平啊!

在中国当贪官很容易,而且被查处后付出的代价很小,所以表面上在反贪,实际上在鼓励官员们大贪特贪。陈良宇被查处,所牵涉的资金就有30多亿元,而中央在对他的免职查处的公告中还继续称他为同志,同志者,志同道合也,不知中央领导是不是也跟陈良宇一个样啊!这一下有希望了,陈良宇被枪毙的可能性不大了,呵呵!李嘉廷贪污的金额也是若干个亿,最终也只是判了个死缓,命还是保住了,值啊! 在想,如果每月两千元让 领工资,一亿元要让 领多少年呢?简单算了一下,要领几千年,谁又能如此长寿,连续领几千年的工资呢? 还突发奇想,如果有谁能作这样的交易:用1亿元购买一个人来判死缓,相信敢舍身求钱勇于做这个交易的中国人不是少数。因为这笔账很好计算,牺牲 一个,要幸福多少人啊!难怪贪官们为了变成贪官要奋不顾身了,不但家里的人都幸福了,而且自己还得到了神仙般的享受,死了也值啊,还有什么后悔的!仅仅是贵州的省委书记,倒了一个刘正威,又来了一个刘方仁,真的是前仆后继啊。真遗憾自己是个教书的,想贪也没有什么门路啊,来世再说吧。

贪官们被查处后,量刑标准很不一样,相对来说,大贪比较轻,小贪比较重,好像也是论资排辈的,不知道中国的法官们的依据是什么,小贪们觉得很不公平,老百姓更觉得不公平。这里 提供一个量刑标准供中国的法官们参考, 觉得很科学的,而且也很公平,并且简单易行: 以贪官案发时的工资标准为依据,贪污金额等于他一年的工资的,判刑一年;等于十年工资的,判刑十年,以此类推;以一个人的平均寿命80岁为依据(本来中国人的平均寿命达不到这个值,才70多点,慈悲为怀,多给他算10年吧),如果贪污金额过大,从他案发时的年龄计算起,判刑年限超过80岁的,就应该判死刑了,因为他已经把自己一生的工资提前领取了,等于活到尽头了,当然要判死刑,呵呵!金额巨大,远远超过这个死刑标准的,多出的钱财当然要没收归于国库。这样一来,就没有无期徒刑和死缓了,不过没关系,简化手续,方便快捷不是更好吗?要是将来国家采用了 的这个方案,那就是 的贡献了,呵呵!不过可能性也不大,因为按这个标准,脑袋搬家的贪官可就多了,包括很多法官,他们将来成为贪官的可能性也很大啊,他干嘛要给自己套上一根绞索呢?
被执行注射死刑的贪官:
被注射死刑的贪官有:文强、张德元、李玉书、王怀忠等。
据2月21日新京报讯:广西壮族自治区南丹县原县委书记万瑞忠昨日上午被用注射的方式执行死刑。另《中国青年报》徐林生在2月20日的一篇评论中指出:许多贪官包括成克杰、李真、马向东直至王怀忠在被执行死刑时采用的都是注射的方式,认为注射死刑的人道主义光芒尚不可能照耀到所有罪犯身上时,对贪官们采用注射死刑是一种照顾、一种在最后时刻享用特权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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